上田秋成的《雨月物語》裡有一個故事,叫〈青頭巾〉。
山寺裡有一個本來德高望重的住持,從越國帶回一個十二三歲的童子。童子長得太好看,僧侶漸漸荒廢了修行,滿心滿眼都是這個孩子。後來童子病死了。僧侶不火化,不埋葬,把屍體抱在懷裡,臉貼著臉,手握著手,日夜不離。屍體開始腐爛,他就吸那腐肉,舔那骨頭,直到把整個人吃乾淨。然後他變成了鬼。夜裡下山害人,挖墳吃屍。村裡人叫他「山の鬼」。
我第一次讀到這裡的時候,覺得胃裡有什麼東西翻了一下。不是因為噁心——吃屍體的故事我讀過不少,從《十日談》裡那顆被端上桌的心,到現代犯罪小說,應有盡有。讓我翻胃的,是那個畫面:一個僧人,一個以清規戒律為日常的人,抱著一具正在腐爛的少年身體,把臉貼上去。他到底是在吃,還是在親?
這個問題我問了自己很久。後來覺得,問錯了。吃和親本來就不是對立的,至少在這個故事裡不是。僧侶不是因為餓才吃的,他是因為捨不得。捨不得到了一個程度:既然這個世界不讓他留著這個人,他就把這個人變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。這是最原始的佔有形式——不是記住,不是寫下來,是吃下去。
後來,快庵禪師行腳至此。村人最初把他誤認作「山の鬼」,主人向他說起山寺裡的怪事。快庵聽後,自己上山,在破敗的寺裡坐了一夜。鬼僧看不見他,在院子裡發狂地跑來跑去,喊著「禿驢躲到哪裡去了」。快庵明明就在原處。第二天一早,鬼僧像酒醒一樣,看見快庵仍坐在那裡,靠在柱子上長長嘆了一口氣。快庵說,你要是餓了,可以吃我的肉。鬼僧說,我這鬼眼,看不見活佛。
快庵把自己的青頭巾摘下,戴在鬼僧頭上,教了他兩句證道歌:「江月照松風吹,永夜清宵何所為。」一年後回來,廟已傾頹,鬼僧枯坐在荒草中,喃喃念著同一句話。快庵用禪杖在他頭上一擊,鬼僧像冰在朝陽下融化一樣,消失了。草叢裡只剩那條青頭巾,和一具白骨。
我第一次讀到「永夜清宵何所為」的時候,想起一個深夜。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醒來,窗外在下雨,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在那裡。沒有開燈,就那樣坐了很久。沒有恐懼,沒有悲傷,沒有思考——只是在問,我在這裡做什麼。不是哲學意義上的追問,是那種很具體的、對著窗外雨聲的、莫名其妙的置身感。
鬼僧念了一年那句詩,念到自己只剩下骨頭。他不是在追問答案。他只是反覆地、機械地,把那個問題含在嘴裡,像含著一塊吞不下去的石頭。快庵禪師那一杖,打碎的不是他的身體,是那塊石頭。
這讓我想到寫作這件事。寫作的人其實就是那個鬼僧——不是因為知道答案才寫,是因為放不下。你被一個畫面、一句話、一種情緒卡住了,你反覆咀嚼它,嚼到自己都瘦了,嚼到周圍的人都說你瘋了。然後有一天,你突然寫出來了:那塊石頭自己碎了。我寫過很多這樣的東西。寫的時候覺得自己找到了什麼重要的東西,第二天醒來一看,全是廢話。反覆發生,反覆發生,我也沒有比較聰明。但那條青頭巾一直在那裡。不是因為我寫得好,是因為有些問題你就是得天天含在嘴裡,含到最後它自己裂開。
鬼僧消失了。草叢裡只剩一條頭巾和一具白骨。
那條青頭巾本來是快庵禪師的。